恐怖情人找前女友談判不成 持球棒砸車再持刀「要砍妳!」
洪姓男子約前女友談判不成,持球棒打爛前女友機車,再持刀恫嚇:「要砍妳!」被法院依恐嚇等罪判刑。(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洪姓男子與謝姓女友分手後,跑到謝女家樓下談判遭拒,先持球棒打爛女友機車的車頭,再持刀恫嚇謝女:「要砍妳!」嚇得女友報警提告;此外,洪男遇到不認識路人,只因被對方看一眼,又持刀套意圖加害對方。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洪男依恐嚇罪等罪,合併判處3月徒刑。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與謝姓女子分手後,去年5月某日上午8時許,跑到謝女家樓下,找謝女談判遭拒,憤而持球棒砸毀謝女機車的車頭,謝女聞聲下樓察看,質問洪男:「我的車是你砸的?」洪男不僅坦承是他砸的,還嗆:「再砸一次給妳看」,當著謝女的面,再持球棒砸謝女機車右側車殼後,欲離去。
謝女見狀要攔阻洪男,洪男竟駕車逼近謝女,下車持刀架在謝女脖子上,恫稱:「要砍你!」,致謝女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洪男到案後面對警員詢問,為何要砸謝女的機車,竟稱:「我爽!」
洪男持球棒砸爛謝女機車前,遇到不認識的古姓路人,僅因對方看了他一眼,竟持刀套上前嗆古:「看三小,為什麼一直看著我」,意圖加害古男,古男等洪男離去後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後將洪男依毀損與恐嚇等罪嫌起訴。判決指出,洪男光天化持球棒砸爛謝女的機車,目無法紀,態度囂張,不知自我節制,與古男素不相識,又持刀套靠近古男,意圖加害古男,依恐嚇、毀損等罪,合併判處洪男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