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蓮之家無預警關門 限期未成年少女12天內轉置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近日驚傳旗下專門安置遭性侵害、家暴等不幸少女的「德蓮之家」,將草草停業,善牧已以人力不足、無法營運等理由,通知被安置的6名未成年少女,在短短12天的限期內,即10月6日前轉往其他安置機構。
根據上報報導,位於台北市的「德蓮之家」,是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於民國86年立案完成的第一個少女中途之家,也是善牧多次對外募款的「招牌」,這次臨時決定暫時停業,讓社福界直呼意外。
報導指出,善牧直到9月22日才以口頭通知方式,知會委託執行安置業務的台北市社會局及新北市社會局,並沒有正式行文提出停業申請,少女及工作人員的安置計畫更是付之闕如。
兒少團體、立委辦公室在接獲少女陳情後,都曾向天主教善牧基金會關心此事,並希望停業之事能緩一緩,等今年底或明年初,再安排少女轉至其他安置機構;北市社會局還提出多挹注經費,讓善牧可以聘人的配套方案,不過善牧以請不到人為由,堅持停業,顯然在北市府還未許可停業前,善牧就把安置責任丟回給雙北社會局。
現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僅規範,「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但對安置機構緊急停業、兒少權益可能受損的狀況,並沒有明文規定要在多少天前,須告知主管機關及受安置的兒少。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認為,安置機構停業應該有明確的通報機制及合理的「預警期」,不該由機構依法自行認定,顯然現行《兒少法》相關保障不足,必須修法解決。
而長期關心兒少權益的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則表示,將要求衛福部修正相關管理辦法,包括停業申請的「預警期」天數應大於15天,以及一旦兒少機構打算停業,必須與主管機關、委託安置的縣市政府社會局共同協商如何轉介安置、合適時間點是何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