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小30歲弱智聽障女還產嬰 色翁判3年10月
2017/06/27 11: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楊姓老翁見小他30歲的聽障女小蓉(化名)智能不足,乘機性交且產下1名女嬰,事後楊男否認性侵,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法院一度認定小蓉雖然輕微智障,但多少知道男女間的性事,無證據證明她被性侵,判楊男無罪,上訴後,二、三審改認定楊男利用小蓉心智缺陷,乘機性交,判處3年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現年73歲楊男100年間在桃園後火車站附近的民進黨黨部認識小蓉,楊男利用小蓉身體障礙和心智缺陷,在小蓉不知抗拒情形下,性侵小蓉,100年10月2日,小蓉產下女嬰,送請刑事局親子鑑定後,認定父親是楊男。
楊男承認和小蓉發生性行為,辯稱小蓉常到他的租屋處向他要錢,指小蓉通常在他的租屋處從週日住到週三,雙方性行為50次以上,還說小蓉體重80公斤,他只有50公斤,案發時他年近70歲、163公分,小蓉40歲、168公分,兩人體形懸殊,不可能強迫小蓉性交。
小蓉的哥哥作證否認,認為小蓉每天要幫媽媽洗澡,如連續3天不在家,早就報警,另外,小蓉案發後常因夜間敲門或拉門聲音受驚,懷孕時還會捶自己肚子,甚至會打母親的頭部,台北榮總鑑定她已出現創傷症候群;高院認為楊男卸責毫無悔意,判處3年10月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