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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手背都是肉」 她哽咽籲反同接納變性人、同志

大法官會議昨針對同婚釋憲案提出釋字第「748」號釋憲文,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其中黃虹霞(見圖)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大法官會議昨針對同婚釋憲案提出釋字第「748」號釋憲文,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其中黃虹霞(見圖)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5/25 21: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大法官會議昨針對同婚釋憲案提出釋字第「748」號釋憲文,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在參與審理的14名大法官中,僅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黃虹霞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黃今日對此表示,不論反同或挺同,「手心手背都是肉」,呼籲雙方「珍惜台灣、相互忍讓」。

黃虹霞在部分不同意見書中指出,她同意相同性別之二人有權自主決定永久結合關係,相互扶持,支持立法實質保護同性永久結合關係。但針對釋憲案中對於「婚姻自由」只提到「永久結合關係」,卻未重新定義「婚姻」的定義,她則是不同意,因為過往案例如釋字242號、362號,是針對一夫一妻、異性婚姻脈絡下所做的解釋,豈可直接套用到同性二人間的關係。她強調,婚姻定義要改變,涉及觀念的變更,需要時間。

《蘋果日報》報導,黃虹霞指出,過去2個月來收到200多封來自民眾的陳情信,裡面約有3/4反對同婚、1/4希望同婚獲法律保障,既有父母擔心子女遭到衝擊的恐懼,也有同性關係企盼法律保障的煎熬,對她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僅為「癡心父母對人類永續繁衍的愛與關懷」動容,卻也希望反同民眾能「接納變性人、同志」,因為台灣資源有限,無法承擔過多的紛爭與對立,希望雙方能相互忍讓,別再撕裂彼此的關係。

針對是否考慮回信給陳情民眾,黃虹霞則說「不適宜」,不過她在部分不同意見書中透露的語重心長,「算是我的回信」。提到書寫不同意見書,黃虹霞也哽咽噙淚地說,「內心真的很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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