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範一國兩區?黃虹霞不同意
立法院今對黃虹霞、蔡明誠、吳陳鐶、林俊益等4位被提名人進行資格審查。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詢問「憲法增修條文」是規範一國兩區,還是規範兩岸人民關係的法源依據?僅黃虹霞明確表示,這是法源依據。(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對黃虹霞、蔡明誠、吳陳鐶、林俊益等4位被提名人進行資格審查。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詢問「憲法增修條文」是規範一國兩區,還是規範兩岸人民關係的法源依據?僅黃虹霞明確表示,這是法源依據。
李俊俋詢問4位被提名人,「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這是規範一國兩區、兩岸一中,還是替兩岸人民關係尋找法源?
林俊益認為這是規範「一國兩區」。蔡明誠、吳陳鐶表示,這還需要再研究。僅黃虹霞表示,這是法源依據。
李俊俋接著引述大法官釋字第618號及712號指出,這應該只是法源依據。不過林俊益仍認為,這是用兩個區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