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任大法官不利人權 林俊益槓民團
馬英九總統提名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林俊益曾於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無罪定讞,馬提名林,立即引發「酬庸」質疑聲浪。(資料照)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民間團體組成「監督大法官提名聯盟」,今召開記者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翁國彥點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林俊益,指他曾向基層法官宣導「去審逮捕的程序就好,不要去審有沒有逮捕的必要性」,未來做出的釋憲文恐嚴重侵害人民的權利,對此,林俊益否認講過這些話,並要求質疑者應講清楚他是在什麼時間、場合發言的「不然就含混了」。
林俊益受訪指出,他擔任刑事廳廳長時,提審法僅一讀,直到他102年12月18日離開司法院,到士林地院任院長後,提審法才三讀通過,103年1月總統公布「我沒有宣導,任內法案沒通過,要怎麼宣導?」
對於監督大法官提名聯盟提及,大法官應符合不得有品德操守之污點等4項積極資格,林俊益則說,這屬於公眾的事務,本來就應該做這些檢視「尊重他們的看法」。
翁國彥於記者會中表示,提審法通過後,司法院曾宣傳這是人權保障里程碑,但到今年1月,提審法實施已滿半年,基層法院收到人民提審時,願意將拘留駁回的案件還是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