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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母指控下藥性侵 男喊冤「我小5就沒見過她」

男子被繼母控性侵,桃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鄭淑婷攝)

男子被繼母控性侵,桃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鄭淑婷攝)

2017/05/08 12:0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男子被繼母指控涉嫌從104年到105年3月間,涉嫌多次在桃園市平鎮區住處,趁她睡著持不明藥劑下藥、性侵,每週頻率高達3到4次,男偵訊時喊冤:「我從國小5年級就沒見過她,也沒去過繼母位於平鎮區的住處,我怎麼可能性侵她!」由於婦人下體未驗出有男性體液,且婦人當庭描述自己曾被中醫把到喜脈、懷了身孕,但調閱病歷卻未有此紀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說詞反覆且僅有單一指控,偵結予以男子不起訴處分。

男子的爸爸也出庭捍衛兒子清白,他證稱,婦人是他的再婚妻子,兩人早就已經離婚,兒子是他與第一任妻子所生,兒子確實從未去過前妻位於平鎮區的住處,兩人平時也毫不往來,兒子不可能如前妻所指,每週3、4次對她下藥性侵,這樣的指控根本子虛烏有、十分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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