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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藏頭詩」案 趙藤雄輸了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當時於臉書的發文。(資料照,記者溫于德翻攝)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當時於臉書的發文。(資料照,記者溫于德翻攝)

2017/01/25 16: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不滿遠雄巨蛋公司施工情況不佳,還對市府員工提告,日前在臉書以英文開頭「F、U、C、K」字句調侃遠雄,事後遭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提告求償200萬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定趙藤雄提告無理,稍早駁回,仍可上訴。

全案起因於,林洲民去年得知市府員工遭趙藤雄提告偽造文書,且趙就大巨蛋案受訪時,多次指他說謊;林憤而在臉書上連續PO出數封公開信,其中8月3日的第5封公開信提到「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被趙藤雄認為是以「藏頭詩」方式怒罵「F、U、C、K」,遭提告求償。

遠雄律師開庭時認為,國外沒有相同的用法、也無正確的翻譯內容,死咬林洲民在臉書上發文應是公開罵人。但林洲民律師反駁,該英文句子並非藏頭詩;且當事人會在臉書上發文,是因遠雄集團不願提出大巨蛋改善方案,供北市府儘速完成審查,又私下對相關公務員提起刑事告訴,才會發表相關言論,自認是針對公眾事務「出於善意」的言論,並非罵人。

林洲民律師日前後受訪也說,林曾在國外求學,該段英文是說話的習慣,卻被誤會在罵人,譬如「S.O.P.」,也是同樣用法;並強調,林的語意應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為什麼要這樣處理」,沒有特別意思。律師最後也說,「林是有個性的人、罵人不須繞圈」,所有貼文都是公共議題,至於被要求的登報道歉內容,律師則不願透漏,僅說「很羞辱人」。

法官稍早表示,遠雄根據網友解讀、臆測結果提告,從未向林洲民方面求證該段文字是否直指「F、U、C、K」,因此難以認定林有妨害名譽之意;再者,林也透過律師主張該段英文為「用常識判斷」之意,非原告所指「F、U、C、K」,應是趙藤雄方面有所誤會,因此判遠雄敗訴。

林洲民律師今也到庭旁聽,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顯然法院認同當事人做法、作出正確的判決結果,「林洲民將可過個好年。」

遠雄方面則說,林局長身為市府一級首長可以在半夜發臉書針對特定個人辱罵髒話,裡面用英文如此不堪的語意,竟然不構成損害名譽侵權行為,不只是遠雄不能接受,一般民眾也很難理解,因此等律師和法務收到判決書之後,我們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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