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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李慶元房事至里長群組 賴士葆幕僚挨告

 台北市立委候選人李慶元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賴士葆及幕僚。 (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台北市立委候選人李慶元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賴士葆及幕僚。 (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6/02/04 17:1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去年底第14屆總統、副統總及立委競選期間,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的競選辦公室執行長王敬賢,將102年《壹週刊》報導「3明星議員買屋涉貪」的封面照片,轉貼進「優質里長」的LINE群組,被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及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僅單純轉貼圖片,並無其他評論,將王敬賢處分不起訴。

102年5月8日,《壹週刊》撰寫「雙子星案再掀風暴,檢調搜索建商,3明星議員買屋涉貪」報導,裡面提到其中一位明星議員,就是李慶元;報導指出,豪宅澄館有多位議員同時置產,李慶元用自己名字買1樓,含車位建坪約92坪,市價約3400萬元,但他向監察院申報買價是2600萬元,被質疑是低價買屋。

去年12月,總統、副統總及立委選戰進入白熱化,當時賴士葆競選總部執行長王敬賢接獲友人傳的圖片,該圖片為102年《壹週刊》報導「3明星議員買屋涉貪」的封面照片,而後王將該圖片轉貼至台北市里長「優質里長」的LINE群組中,但並未留下任何評論字眼,被李慶元怒告涉嫌違反選罷法、誹謗罪。

檢察官傳喚王敬賢出庭,他坦承該圖片確實是他貼的,辯稱該報導指李慶元涉嫌低價買屋一事,大家早已知曉,且他也未對此事進行任何評論。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王敬賢雖將該圖片轉貼進內有50人的群組內,但他並未下任何的註解或評論,且該案確實經《壹週刊》報導,而非憑空杜撰,李慶元身為公眾人物,對於是否低價買房,也是可受公評之事,檢察官因而將王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立委賴士葆。(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立委賴士葆。(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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