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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不去還想強摘11歲女童幼蕊 惡男被起訴

2015/03/04 09: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王姓男子趁11歲女童懵懂無知之際,趁機在住處對女童指交性侵得逞,事後企圖二度性侵,卻因無法進入而未遂,新竹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王男明知陳姓女童年僅11歲,竟於102年6月邀請女童到他竹北市中正東路住處,乘女童坐在床鋪左方時,靠近女童並以雙手撫摸胸部、親吻,再脫掉褲子將手指插入女童下體指交,又將性器官在女童陰部外磨蹭。

等女童去至廁所時,王男又到廁所內將她抱出,褪去褲子接續用性器官在女童下體外磨蹭,案經女童父親發現異狀,憤而提告。

王男堅決否認對女童強制性交,辯稱當天發生性行為時,女童都沒有任何表示不願意的言語或舉止,只有要他不要將生殖器插入她的陰道。

女童則說,王男撫摸胸部時,她心裡是不願意的,後來又將其生殖器官試著插進去下體,但還是進不去,王男就起身離開床鋪講電話,她見王男離開,就起身去浴室穿褲子,王男見她離開,說若要走的話「做完再說」,說完將她抱起來放在床鋪上,然後親她。

女童說,王男先摸胸部,也有親她,摸完後把褲子脫掉摸下體,她有說不要,並試圖把手撥開,她去廁所時有拿王男的手機,並在廁所內傳訊息給朋友,朋友趕到時王男聞聲要她去廁所穿褲子,她把褲子穿上從廁所出來時,她馬上哭著把整個經過告訴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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