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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力恆入監六個月 每天抵111萬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到台中地檢報到入監,服刑6個月抵償兩億元罰金。(記者楊政郡攝)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到台中地檢報到入監,服刑6個月抵償兩億元罰金。(記者楊政郡攝)

2014/12/27 06:00

購艦弊案二億罰金未繳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因拉法葉艦、獵雷艦採購弊案,已入監服刑二十年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遭併科罰金二億元未繳,昨上午到台中地檢署報到以服刑抵繳,隨即發監執行,他將執行六個月,換算下來,服刑一天代價高達一百一十一萬元。

郭力恆昨上午帶著個人物品,以大型收納箱盛裝,還帶著一本「東周列國誌」前往報到。郭力恆說他已妻離子散,哪來的二億元繳罰金,服刑對他來說習以為常,他出獄這段期間在一家麵店打工,人家看他這種年紀,每小時給他八十元工資,他就這樣打工維生。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今年四月十六日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郭力恆十五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二億元定讞,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一百零四億元(約三億美元),全案定讞。

而郭力恆另涉及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二十年,去年底服刑期滿出獄,依刑法(舊法)規定,兩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最長二十年,郭依法只須執行罰金部分,並追繳不法所得。

而在追繳一百零四億元部分,台北地檢署清查郭力恆名下無資產,九十三年已查扣他在瑞士的二千四百七十一萬六千六百九十美元(約新台幣七.四億元),還不足應追繳額度。

至於二億元罰金,則須另以服刑抵繳,換算服刑一天代價高達一百一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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