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投資自經區 台聯:經部偷吃步
2014/08/07 06:00
〔記者王文萱、黃佩君/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本週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草案,台聯黨團昨批評,經濟部早在去年就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增訂中資只要不涉及國安項目就能投資自經區的開放規定;但辦法中對影響國家安全的投資規範卻是籠統含糊,馬政府這種「偷吃步」作法,一旦讓自經區條例通過而施行,將使台灣高端技術盡失。
台灣高端技術 將嚴重流失
台聯政策委員會主委許忠信昨與黨團總召賴振昌等召開記者會,指自經區條例草案都還在立院審查,經濟部卻先在去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特別增訂中資投資自經區的規定,指只要無涉國家安全者,投資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就可由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核定即可。
母法未過 行政命令先修正
許忠信批評,母法未通過前,行政命令即先修正;而且辦法中還規定,中資投資自經區只要無涉及國家安全,則不受上述限制;這種偷吃步作法,不僅藐視國會,更將「使台灣高端技術嚴重流失」。
許忠信解釋,台灣在半導體產業、LED等科技比中國先進,中國為獲取台灣技術,將可藉由自經區來台投資高科技產業,加上自經區屬於「前店後廠」設計,只要中國投資台灣高科技業的前店,「形同進到全台灣投資」;營業秘密也將進一步被中國人取得,拿回中國生產。
經濟部投審會回應表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布修正上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但第八條第二項有關陸資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示範事業的除外規定,原則將等服貿協議生效後,才另以命令公告生效日期,目前並未生效,所以沒有母法未通過前,行政命令即先修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