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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營海線 市府︰不該與民爭利

2016/04/29 06:0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快捷巴士公司即將解散惹議,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該公司若持續虧損,恐有浪費公帑之嫌,且市府為單一股東,董監事是遵照股東的決定,並無背信或圖利問題;交通局長王義川也說,快巴每月虧損近三百萬元,還企圖與民爭利,此非市府該做的事情。

陳朝建表示,市府決定解散快捷巴士公司,並將BRT升級為優化公車專用道,是因為該公司階段性任務已結束,將循相關法定程序清算解散,市府完全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考量,若繼續經營,恐遭質疑浪費公帑。

陳朝建又說,該公司董監事遵照唯一股東(市府)的決定,也無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並未違刑法第三四二條背信罪;公路法第卅六條規定,汽車運輸業除偏遠及國防重要路線或民間無法經營時,才由政府經營,所以優化公車退出聯營而選擇經營海線路線,是為了補足市公車路線的運能,沒有圖利。

除非證明該公司董監事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等,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否則也不構成圖利罪。

王義川則表示,快巴是公營公司,過去卻經營BRT路線,企圖與民爭利,並非公營公司該做的事情;且最初規劃BRT路線時,原是快巴公司獨家經營,上路前才政策大轉彎、加入三家民營業者聯營,決策轉折令人費解。

王義川強調,快巴每月虧損近三百萬元,前市府強推BRT系統,衍生行車速率降低、與其他車輛之間安全性等重大問題,市府才升級為優化公車專用道,絕無廢除BRT系統導致損失的說法。目前市府仍善用BRT系統留下的場站設備,逐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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