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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二七○筆私地閒置 議員批放縱財團養地

位於士林夜市附近的士林紙廠,自1998年荒廢至今,都未開發使用。(陳建銘辦公室提供)

位於士林夜市附近的士林紙廠,自1998年荒廢至今,都未開發使用。(陳建銘辦公室提供)

2015/03/28 06:00

陳建銘要求復徵空地稅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北市竟有近三百筆私有土地閒置養蚊!北市議員陳建銘昨指出,光是單筆超過五百坪的私人土地,就有二七○筆,總面積達一二一萬平方公尺(約卅六萬六千坪),地主不乏財團;但郝市府時期拍板定案不復徵空地稅,等於放縱財團養地,籲柯市府復徵空地稅,逼財團釋出土地開發利用,加速都市更新。

地政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廿六條,開徵空地稅前,須要求地主兩年內規劃閒置空地做為建築使用,但空地屬於土地儲備角色,若要求在短時間內規劃建設,將缺乏發展空間與彈性,對都市發展有負面影響,不建議開徵;目前私法人所有土地,須繳納公告地價的千分之一做為地價稅,依土地範圍最高須繳千分之五十五。

陳建銘表示,北市不少精華地段都屬於私人所有,土地面積龐大卻荒廢未使用。他舉位於士林夜市旁的士林紙廠為例,士林紙廠占地四.二五六公頃,舊廠房自一九九八年關廠後,二○○三年送都市計畫審議,有意變更為第三種商業特別區開發,但因雙方回饋方案談不攏而擱置,二○○八年再配合「台北好好看」專案送審卻撤案;位於基河路、中正路口的新光資產公司土地計畫,二○一二年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後來也不了了之。

都發局:將與地主溝通開發

都發局回應,士林紙廠變更案,市府要求回饋二十%土地做為道路和公園用地使用,並比照住宅區的開發強度,但士紙盼爭取較高的開發強度及更多容積獎勵,便以開發效益不足為由延宕;新光資產土地因部分土地屬其他私地主所有,對於回饋設施條件沒有共識,市府將持續溝通,促使地主積極開發利用。

郝市府拍板不復徵空地稅

陳建銘批評,財團大多因都市計畫卡關,索性擺著養蚊子,擺越久地價越高,地價稅對財團來說根本不痛不癢。過去北市曾實施空地稅,但後來廢除,二○一一年復徵規劃則胎死腹中;中央法規若不合時宜,應建請中央修法,重新研議復徵空地稅,迫使財團釋出土地開發,否則擺著不用,只會影響都市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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