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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保護 家暴法修正勵馨宣導

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昨舉行「擊鼓反暴力」活動。(記者王錦義攝)

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昨舉行「擊鼓反暴力」活動。(記者王錦義攝)

2015/03/05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每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約在三千多件,其中受害女性約佔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後,除六十三之一條,其餘修正條文已正式上路,希望擴大保護範圍,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昨舉行「擊鼓反暴力」活動,除宣導新修正內容,也響應國際OBR全球反暴力行動。

基金會指出,根據聯合國推估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人口,也就是十億人,在一生中曾經受到性侵或暴力虐待,創立V-day組織的伊芙.恩斯勒女士在兩年前發起OBR全球反暴力行動,至今已有超過兩萬個組織,上千萬人響應加入,高舉食指,以食指代表「1=One Billion 十億」,並用舞蹈喚醒並強調暴力侵害婦女是人權問題;OBR今年全球反暴力行動以「革命(Revolution)為主題進行全球大串連,台灣也不缺席。

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執秘蔡雲卿律師說,這次保護令修正,主要是對象擴及特定家庭成員,例如恐怖情人條款,把非家庭成員或未同居的親密伴侶納入家暴法保護範圍,不過這條要明年才正式上路;而目睹家暴的兒童及少年這次也都納入保護範圍;另外,延長與放寬延長聲請的次數限制,從原來一年得延長一年,改為兩年得延長兩年;新法也增訂勞工主管機關應提供家暴被害人預備性就業或支持性就業服務,讓被害人可為將來獨立就業預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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