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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檢察官 員警被唬老婆也騙

2014/06/13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高職補校畢業的男子余爵宏(四十四歲),自行研習法律,並靠三寸不爛之舌,以及正式裝扮,以律師,甚至檢察官自稱,唬過不少民眾,委託他代為撰寫訴狀,甚至還有里長聘請他為法律顧問,因事跡敗露被捕後,檢察官意外發現他不但曾在派出所假冒檢察官,騙過派出所員警,連枕邊人都在結婚三年後,才發現他是冒牌貨,氣得訴請離婚。

檢方偵辦發現,余爵宏除了假冒律師外,還串通蔡泓州(四十歲),一起開設「漢摩拉比法律事務所」,並由翁孟秀(三十八歲)擔任助理。余男對外以擔任台南、高雄或嘉義等地檢察官、書記官等身分,與當事人接洽,再以擔任公職不方便接案為由,將案件轉給同樣沒有律師身分的蔡男,藉此行騙,總共詐得一三七萬一千元。

根據調查,余男因為沒有律師資格,無法出庭,因此多半承接撰寫書狀等業務,加上長袖善舞,因此雖然只有高職補校畢業,但卻能唬過許多在社會上「打滾」多年的民眾,甚至還「騙」到一個老婆。

檢察官在偵辦時發現,余男與一名池姓女子有爭取女兒撫養權官司,深入瞭解發現,池女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余男,由於余男口齒便給,加上自稱是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並展開追求,讓池女以為遇上良緣,隨即在九十五年嫁給余男。

檢察官庭訊時,余男還大言不慚,表示自己賺的錢都有投入寺廟功德箱做善事,被稱為「律師」只是他人的尊稱,就像水電工被稱為「師傅」一樣,檢察官以他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以詐欺及違反律師法等罪將他提起公訴;至於同案蔡男及翁女則因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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