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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喪來台 越妻產女驗DNA續香火

屏東服務站人員訪視潘氏(中)夫家,送來嬰兒禮物以及得以合法居留台灣的好消息,令潘氏十分感激。(記者李立法翻攝)

屏東服務站人員訪視潘氏(中)夫家,送來嬰兒禮物以及得以合法居留台灣的好消息,令潘氏十分感激。(記者李立法翻攝)

2014/04/21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越女潘氏與黃姓台灣男子在越南完婚,正要回台灣辦理登記,黃男卻因病猝死,懷孕的潘氏來台奔喪,盼為黃家延續香火,並代亡夫盡媳婦及育兒的責任,黃家兩老被潘氏感動,請求政府接納潘氏,移民署基於人道考量,多方奔走終助潘氏在台落地生根。

黃男去年2月在越南與潘氏完婚,8月準備將潘氏接回台灣時,黃卻突然病故,潘氏當時已有8個月身孕。依台灣法規,台灣人與越南國民結婚,須經駐越代表處面談、取得認證文件,才能回台辦理結婚登記,黃尚未面談就辭世,潘女無法以外配身分居留台灣,腹中胎兒也無法推定為婚生子女。

潘氏持觀光簽證來台奔喪,希望能生下兩人愛情結晶,為黃家延續香火,並請求留在台灣撫育孩子,為亡夫盡孝道,黃家去年10月讓她在台灣產女,並尋求屏東縣「好好婦女協會」協助。

移民署屏東服務站認為其情可憫,專案簽報處理,安排女嬰DNA鑑定後,證實為黃男骨肉,並協調外交部、內政部及屏東縣政府協助,完成結婚登記及婚生子女的證明,最近順利為女嬰登記入籍,正式成為「台灣人」,潘氏也能居留台灣照顧孩子與公婆,日後再辦理歸化。

潘氏得知這個好消息後直說:「台灣真是處處有溫情!」她的大姑也對這個結果感到高興,相信弟弟在天之靈一定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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