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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BOT決策不當 監院糾正市府

2011/06/15 06:00

〔記者陳慧萍、范正祥、葛祐豪/綜合報導〕監察院調查高雄捷運BOT案,昨天通過調查報告,一口氣列出十五項缺失,並通過監委李復甸、馬秀如、陳永祥提案,糾正行政院暨所屬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工委員會、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等四機關。

行政院表示,會針對監委提出的意見,責請相關部會參酌檢討,若有需改進部分,盡速改善。

捷運局:依程序報請中央核准

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副局長周德利指出,高雄捷運從傳統發包改為民間參與,都依照程序報請中央核准,尤其中央出資七十九%,豈是地方政府所能決定?市府將等收到監察院的行文後,再提出答辯及申覆。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在八十四年間核定高市府自辦「高捷紅橘線建設」,總經費一千九百五十二億元,卻在三年後改弦易轍,二度函促高市府改採民間參與(BOT)方式辦理,決策草率;而交通部為迎合政策推動,不斷上修預估自償率,且任由高市府以高估運量及以自償率繼續推動,甚至納入招標文件,誤導民間機構參與投資建設,造成高捷紅橘線後續營運虧損的窘境。

李復甸說,高雄市政府為免外界質疑高捷BOT案後續採購弊端,故意曲解政府函釋,說高捷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藉此迴避政府採購法的規範,手法宛如「抽樑換柱」,完全悖離政府採購公平、公開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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