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研議全面課徵空屋稅 稅率將高於3.6%
市府下週拜會財政部商討 母法授權地方
〔記者蔡亞樺、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研擬全面課徵「空屋稅」,將修正「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鎖定全市三萬六千戶空屋課徵重稅,不論未實際居住的自用住宅或未出租的店面、房屋,且不管持有戶數多寡,只要房屋空置逾一年,就課徵高於擁有多屋的房屋稅最高稅率三.六%,甚至不排除課以營業用房屋稅最高的稅率五%,北市府下週將拜會財政部,商討透過中央「房屋稅條例」母法授權地方,修訂自治條例。
空屋認定 將觀看房屋水、電使用情形
主責該事的北市府副秘書長陳志銘表示,空屋的認定,會依照營建署的做法,觀看房屋水、電使用情形,水的用度每月未超過五度,電費每期使用未超過六十度,就會被認定為「空屋」。去年北市查到一萬多戶空屋,雖有屋主提出申訴,實際派員查探後,看是否有家具,最後近一萬戶承認是空屋,而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陳志銘說,房屋歸類分為三階段,早期對於房屋的價值是以「創造收益」的角度看待,將房屋分為住宅及營業用二種稅率;在第二階段,一○三年修正從「累積財富」的角度檢討多屋族群,再將房屋分為自住與非自住。
市府︰房屋沒妥適運用 應課以重稅
近期東區空置店面增多引發討論,陳志銘認為,現在邁入第三階段,房屋應從「資源運用」思考,若房屋閒置沒妥適運用,也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應課以「重稅」。
陳志銘指出,據現行的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規定來看,目前三房以內的自住用房屋稅為一.二%,北市透過調降稅基,讓單一自住實質房屋稅降至一.○%。非自住的多屋稅率則是二.四%至三.六%,營業用的房屋稅率為三%至五%,但是屬「非住非營」未使用的空屋,房屋稅率僅二%。
影響未居住自用宅或未出租店面、房屋
所以未來「空屋稅」通過,未實際居住的自用住宅、未出租的店面、房屋,房屋空置逾一年,都會被課徵高於三.六%至五%的房屋稅率。
東區近年人潮衰退、租金上漲,許多知名店家陸續退出或倒閉,有「東區羅姐」之稱的藝人羅霈穎二月在臉書喊話,要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辦法,讓東區起死回生,當時柯就拋出「空屋稅」議題回應,要求研議課徵空置房屋稅及提高稅率的可行性。
北市府商業處長高振源表示,有人建議透過課徵「空店稅」的方式,避免店面閒置不用,但經過稅捐、財政討論,認為資源應該要有效利用,所謂的資源,不只是店面,各種房屋也算,因此決定朝向「空屋稅」的方向思考,整體討論。
全台超過60萬戶空屋 北市有3.6萬戶
陳志銘說,目前全台超過六十萬戶空屋,新北市空屋最多,台北市也有三萬六千戶,但各地方政府拚命蓋公宅,實在矛盾。由於中央「房屋稅條例」,沒有所謂空屋稅的概念,因此北市自治條例若要修法,母法也要連帶修改,下週找時間拜會財政部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