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水污染 最高獎賞400萬

台北市率全國之先,訂定「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新增水污染檢舉獎金。(資料照,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估8月底、9月初上路
〔記者郭安家、謝佳君/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主持市政會議時說,北市率全國之先,訂定「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新增水污染檢舉獎金。環保局說,民眾檢舉水污染行為人,若查證屬實,環保局開出十萬至兩千萬元罰單,檢舉人可獲得實收罰鍰五%、十%或廿%檢舉獎金,最高可領四百萬元,預計最快八月底、九月初公告施行。
市府說,水污染是指污染物排放至地面或地下水體,導致水質改變。去年中央公布修正《水污染防治法》,將最高罰鍰上限從六十萬元提高至兩千萬元;同時增訂民眾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行為,經裁處罰鍰且金額達一定數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獎勵檢舉人。
環保局說,北市檢舉獎勵辦法明定,只要具名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案件,提供可供查證的相關事實、證據、照片、影片或資料,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達十萬元以上,即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五%至十%的檢舉獎金。
另外,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獎金額度提高到實收罰鍰金額廿%。而有些民眾自己撰寫程式,透過政府、學術單位數據分析水污染行為,雖然沒有目擊到污染行為人,若查證屬實,開出六千元以上罰鍰,檢舉人也可獲得一定比例檢舉獎金。
環保局統計,去年共查獲水污染案件卅五件次,累計裁處五四二萬元,而北市目前列管一百多個事業機構及五、六百個工地,過去查獲水污染多是加油站、汽車修理廠或有污水下水道系統的社區管委會,罰金多是六萬元。
檢舉獎勵辦法近日待法務局公告,預計最快八月底至九月初實施,檢舉非法行為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

「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新增水污染檢舉獎金。(資料照,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