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一條龍 申請資格放寬
2016/07/23 06:00
申請時已設籍即符合資格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托育一條龍津貼於一○五學年度起擴大補助範圍,原規定二至四歲幼兒須設籍台中市滿半年才可申請,現開放為申請時已設籍即符合資格;另外,設籍本市但前往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就讀公私立幼稚園者也能申請。
托育一條龍政策邁入第二年,教育局表示,今年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再擴大補助範圍,預計可新增三千人受惠,增加六億元預算;總計申請幼兒學前教育人數共近四萬六千人,市府將編列十七億元經費。
教育局主秘鄧進權指出,今年暑假過後新學年度起,申請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只要幼兒申請時設籍本市即符合資格,不受限於以往要滿半年的規定,但目前父母其中一方仍延續舊制,得設籍滿半年。
年滿兩歲至未滿五歲的幼兒一旦符合規定,就讀本市公立幼兒園免費,私立幼兒園最高每年三萬元學費補助;另低收入、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家庭幼兒就讀私立幼兒園,加上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最高每年可申請到六萬元津貼。
考量在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工作的父母,也擴大補助範圍,凡設籍本市、於鄰近三縣市就讀公私幼的幼兒,檢附幼兒及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實際居住本市的切結文件,也能申請托育一條龍津貼。
鄧進權表示,今年擴大補助,可減輕雙薪家庭的經濟負擔,也讓全職媽媽有機會重返職場。他說,未來也會增加公幼,一○七學年度,非營利公幼將從現行兩所增至十一所;也會利用目前九十一所國小閒置教室增加公幼,希望公、私幼比例達到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