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滯納金不再加息
2017/05/26 15:44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大法官於今年2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6號,宣告遺贈稅滯納金加徵利息違憲。立法院今三讀通過相關修法,取消遺贈稅、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規費法中的滯納金、滯報金及怠報金加徵利息之規定。
大法官認定,「滯納金」本身就有遲延利息的性質,若再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財政部因此通盤提出「所得稅法第一一二條修正案」、「遺產與贈與稅法第五十一條修正案」、「貨物稅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案」、「加值型及非加值營業稅法第五十、六十條修正案」、「菸酒稅法第十八、二十三條修正案」、「規費法第二十條修正案」,一併取消加徵利息之規定。
財政部統計,從2012年至2016年,滯納金、滯報金及怠報金加徵利息,總計2.8億元,換算每年影響金額5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