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依大法官解釋 草擬保防法
2017/03/16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昨表示,法務部擬定「保防工作法草案」是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意旨,目前雖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法律,但這些法律無法自己執行,還須另訂保防法才能落實國家安全的目標,他保證不會回復過去「人二」體制造成非法和濫權的傷痛及陰影。
邱太三解釋,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是針對警察如何行使臨檢手段,要求警方應有周詳的救濟作法,進而要求行政機關行使職權,不能只有組織法的規定,還應該要有「行為法(作用法)」的授權,因此法務部才針對保防工作擬定法律來規範。
對於外界質疑保防法可能造成「人二」復辟,邱太三與媒體茶敘時指出,當初「人二」是體制外的一條鞭單位,現在法務部要根據大法官釋憲意旨,把「人二」單位納入體制,這是用法律來保護人權。
邱太三強調,保防法是事先預防的工作,避免日後社會安全出問題,還要由檢調收拾爛攤子,目前政府內有議會監督,外有媒體與網路鄉民監督和報導,不致有濫權問題;被問到保防法草案何時會重新修正出爐?邱表示「沒有時間表」,會尊重各界意見,並蒐集國外法制運作來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