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勾結外國勢力 黎智英不認罪

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不認罪。(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等共七人,以及三間與該報相關的公司,分別涉及三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廿二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控方表示,本案除黎智英及三間涉案公司外,其餘被告均擬認罪。
香港律政司以案件具「涉外因素」為由,指示黎智英等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綜合香港媒體報導,三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表示,本案已分拆兩案處理,擬認罪的被告屆時將於黎智英及三間涉案公司案件開審前處理答辯,審期待定。
除黎智英及三間公司被告不認罪外,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將會認罪,案件已交付高院但暫未排期。先前已認罪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則排定下月十六日提訊。法官還表示,這兩宗案件可排定在黎智英及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審訊完成後判刑。
此前,香港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二○二○年因訴求取得過半數的卅五席以上立法會議席,發起初選活動,遭港府濫控違反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十八日開庭審理,黃之鋒、戴耀庭等廿九人認罪,其餘十八名被告不認罪,將於九月一日至十一月四日交由高院判刑。該案由於「涉外因素」同樣不設陪審團,有學者質疑,港府擔心陪審團會左右判決,才將案件交予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另外,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上月服完四宗非法集結案的刑期,但因「支聯會案」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一直在押。何俊仁以健康理由申請保釋,高院廿二日批准,條件包括一一○萬港幣(約四二七萬台幣)現金和人事擔保、每週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等。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表示,何俊仁肺部有陰影,擔心癌症復發,肝臟和牙齒也需要檢查,希望儘快就醫和全面體檢。
儘管何俊仁獲得保釋,但國際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廿二日發佈新聞稿表示,香港數十名議員、社運人士面臨不公審判,當局應立即撤回基於侵犯人權的港區國安法而做出的政治檢控,釋放四十七名民選議員與社運人士。這些議員、抗爭領袖、工會人士和學者,年齡介於廿四歲至六十六歲之間,均因和平的政治活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在新聞報導限制於十八日解除後,外界獲知有五名被告遭檢方指為「組織者」,可能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