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容不下「國殤之柱」 創作者求助丹麥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社會挑戰北京權威的聲音,逐漸被「港區國安法」扼殺。最高學府香港大學八日致函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要求在十三日前移除展示廿四年、旨在追悼「天安門事件」的大型雕塑「國殤之柱」,否則將自行處分。丹麥籍創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ot)強調仍擁有該作品,警告若遭毀損將求償,同時也呼籲丹麥政府介入協商。
要求支聯會移除 創作者警告毀損將求償
「國殤之柱」高約八公尺,上頭刻有幾十個身體扭曲、面容痛苦的人像,象徵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天安門事件」的罹難者,基座則刻上「六四屠殺」和「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等字樣,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六四」晚會上首次亮相,隨後被暫時置放於港大,翌年經港大學生會投票通過永久豎立於校園,由港大和支聯會負責管理,見證香港民主發展。
然而,上月底宣布解散的支聯會八日接到港大校方來函,要求在十三日下午五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將視為放棄權利,將自行處理,不另行通知。港大隨後又公告,「國殤之柱」屬於已進入解散程序的校外團體,而校方是根據最新的風險評估和法律意見,要求該團體移除展品。
支聯會秘書兼清算人蔡耀昌指港大的要求不合理,該雕塑既是港大順應學生會要求而協助豎立,港大「絕對有責任」繼續保持原樣,以體現港大對自由與公義等價值的堅持。
創作者高志活震驚表示,指這是中國境內唯一一座記念「六四」的雕塑,移除是剷除集體記憶的「褻瀆」之舉,「它與香港有歷史淵源,應該留在中國的土地上。」他也強調,當初是與支聯會和港大協議借出作品,並未簽訂買賣契約或收取款項,所有權仍在他的手中,若損壞不排除求償。高志活另促請丹麥政府介入,與中國大使商討此事。
丹麥國會議員、前文化部長額利貝克怒指事件完全不可接受,形容移除或破壞雕塑通常發生在獨裁國家,如今竟在中國治下的香港發生,實屬可恥,呼籲國際杯葛相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