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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6罪 不准保釋續押

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見圖)被指控在今年街頭宣講時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前天遭到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法新社)

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見圖)被指控在今年街頭宣講時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前天遭到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法新社)

2020/09/08 19: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控,在今年街頭宣講時涉嫌發表煽動文字,6日遭到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譚得志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8)日下午2點開庭,譚得志申請保釋,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

綜合港媒報導,控方指控譚得志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多次在街頭宣講,針對香港政府,甚至是中國政府,蓄意發表煽動文字。控方指稱,譚得志在街頭宣講期間,發表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721唔見人,831打死人」、「黑警死全家」等文字,鼓勵公眾呼喊有關口號,引起民眾對香港政府及香港警隊的憎恨。

辯方律師強調譚得志僅行使其言論自由,質疑律政司引用自1976年後極少提告的條例控告譚,是否經得起人權法的考驗。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現階段未有時間詳細考慮當中的法律爭議,但擔心被告會在保釋期間重犯,最終拒絕被告擔保申請,並將新舊兩案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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