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一國一制?北京推「香港版國安法」真身曝光
中國人大今晚宣布,明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法新社)
首次上稿 05-21 22:41
更新時間 05-22 06: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人大昨晚(21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記者會,公布今年全國人大會議議程,其中,第5項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正式認證「港版國安法」存在。《明報》指出,議案將於下週四(28日)表決。
中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昨晚宣布今天(22日)展開的全國人大會議議程,證實將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據《香港01》報導,「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其中恐怖活動為《基本法》23條所未包涵。而《基本法》23條所列的7點內容中,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都是「港版國安法」所沒有的。
有記者問到這項草案的考量,張業遂表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將根據新的形式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完善一國兩制體系,「關於這項議程的具體內容,請關注22日上午的會議。」
《明報》報導,人大會討論授權人大常委會就國家安全立法,以直接在香港實施,繞過立法會程序,不須香港自行立法,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進行。國安法範圍包括禁止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