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車射清真寺是否有人該負責? 港警:究責於事無補
2019/10/21 18: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警方水炮車昨(20)日朝九龍清真寺噴射藍色水柱,今日中午特首林鄭月娥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赴清真寺道歉,為此,香港警方更是自6月反送中運動以來,首次為其行動發出書面稿致歉。不過,當被問到有無涉事員警需要為此事件負責,香港警方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追究有無人做錯、應否停職,是於事無補。
根據《香港電台網站》報導,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有涉事員警需要負責以及停職調查,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追究有沒有人做錯、應不應該停職,是於事無補,現在更應該做的是與「暴力割席」。
汪威遜表示,警方使用水炮車時,車上會有1名警署警長職級人員在車上,負責決策,但汪威遜表示,該警長要考慮很多不同因素,不覺得要將責任完全放在該名警長身上。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昨晚到清真寺卻著短袖,引發外界質疑不符合伊斯蘭教規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今日表示,當時警方並非進入祈禱範圍,而是到清真寺的辦公室,因此余鎧均的衣著不存在對宗教不尊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