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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最高法院認定 「 臉友」未必是真正的「朋友」

法國法院日前首次認定「臉書朋友」不能證明兩人之間確有熟識的「朋友」關係。(圖擷取自facebook.com)

法國法院日前首次認定「臉書朋友」不能證明兩人之間確有熟識的「朋友」關係。(圖擷取自facebook.com)

2017/01/07 20: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國最高法院日前於判決書中指出,人們在社群網站上的朋友不一定能反映傳統意義上的友誼關係;這是法國法院首次認定「臉書朋友」不能證明兩人之間確有熟識的「朋友」關係。

綜合媒體報導,法國最高法院5日的判決表示,社群網站只是種溝通工具,在法律上無法直接推定兩名「臉友」彼此熟識,具有「朋友」關係;判決書中指出,人們成為「臉友」是為了能夠互相對話、分享共同的興趣,這樣的「朋友」不一定能反映傳統意義上的友誼關係,許多人在臉書上都有數百名、數千名「臉友」,卻未必真的認識每位「臉友」。

這項判決是法國法院首次認定,兩人為「臉書朋友」不能證明兩人間確有熟識的「朋友」關係;而該項認定源於一件律師間的爭訟,有位律師質疑律師公會成員在風紀訴訟案件中偏袒某位律師,其所提出的證據是該位受偏袒的對象與該位律師公會成員是「臉書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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