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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殺小燈泡 王景玉胡言亂語

「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昨移審士林地院。(記者陳志曲攝)

「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昨移審士林地院。(記者陳志曲攝)

2016/05/26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殺死女童「小燈泡」的兇手王景玉被起訴後,昨移審士林地院,法官開接押庭裁定續押時,王竟說「我沒有共犯,不該繼續待在看守所」,質疑檢警偵辦程序不對,還嗆法官「在玩地下黨」,一度起身想走出法庭但被壓制,最後拒簽押票,被還押台北看守所。

嗆法官 還想走出法庭

庭訊時,33歲王景玉告訴法官,選擇3月下手行凶,是因為他上網發現古代的「千字文」裡提及「日月盈昃」,他查過資料後,「日月」代表3月,所以決定3月下手。

王自稱是四川人,28歲就想殺一個四川小女孩,才能傳宗接代,他行凶服刑出來後,就會有一個四川女子來跟他生小孩。

王又說,古代打仗時都直接砍頭,他決定用這方式行凶,「我只從她頸部右邊劃了1刀,檢察官的起訴書寫成23刀,是錯的」。

不滿沒共犯卻要被關

庭訊過程中,王多次質疑程序有問題,認為在警局時沒有錄口供,應先在警局錄好,才來士林地院開庭;法官昨宣布王嫌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王激動說:「我沒有共犯,為什麼要收押?法官這樣是玩地下黨!」

王景玉涉犯重罪,依刑事訴訟法,審判長要指定律師為他強制辯護,法扶基金會昨天指派2名律師到庭,王起初不願簽委任狀,直到審判長告知這是規定,他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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