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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自己加薪?趁結帳暗槓1萬2 超商女店員判刑7月

張姓超商女店員趁替客人結帳時,累積A走收銀機1萬2000元現金,被基隆地院(圖)依業務侵占罪判處7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張姓超商女店員趁替客人結帳時,累積A走收銀機1萬2000元現金,被基隆地院(圖)依業務侵占罪判處7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2024/04/20 19:2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超商女店員趁著替客人結帳時,偷走收銀機內1萬2000元現金,被店長舉發提告。基隆地院審理時發現她是業務侵占累犯,依業務侵占罪判她7月徒刑。

判決指出,27歲張姓女子2020年間,受雇新北市一家辦公家具擔任業務員,向客戶收款業務,趁收款時,侵吞公司19萬6768元現金,廠商發現後舉發提告,張女因而被新北地院判依業務侵占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張女繳完罰金後,前年10月間在基隆市一家超商擔任店員,替客戶結帳收錢時,又侵占超商收銀機內現金,直至去年1月底陳姓店長盤點時發現金額短少,調閱超商監視器才發現她在1個月內,累計侵吞走1萬2000元現金,遂報警舉發她業務侵占罪。

法院審理時發現,張女曾犯業務侵占罪被新北地院判處6月徒刑,前年受雇擔任超商店員3個月期間,又因貪圖私利,侵占超商現金,且迄今迄未返還1萬2000元,與店家和解,依業務侵占罪判她7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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