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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刃女學童 割喉魔判免死

2016/02/27 06:00

〔記者金仁晧、王捷、梁珮綺/綜合報導〕台北市北投文化國小割喉案昨宣判,士林地院認定,29歲龔姓男子因想解決幻聽問題,竟殺害女童,手段凶殘,但經鑑定,發現他的思覺失調症,經治療有獲改善的可能,可降低再犯風險,且刑罰制度強調教化功能,因此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檢方將提上訴。

被害人劉小妹妹父親昨得知判決結果,無奈說「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將委由律師處理後續司法程序。昨龔男到庭,神情平靜,宣判前還笑著對法警說話,宣判後,表情也無變化,旁聽律師訝異:「很少看到有重刑犯這麼冷靜!」

反廢死聯盟後援會全國總召陳正育昨表示,龔是有計畫的殺人,對沒有反抗能力、老弱婦孺、沒有仇恨的人下殺手,他認為唯一的判決只有死刑,否則未來將衍生更多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

去年5月29日,龔男帶著菜刀翻牆進入校園,走到過去就讀的6年1班,站在走廊上看風景,不久劉小妹妹進入廁所,龔跟著進入並將她割喉、殺害,接著洗淨雙手,打電話報案,等候警方到場。

劉小妹妹父親曾寫下連同標點符號共211字的陳述書交給法官,提及原本平凡一家四口,不奢求大富大貴,僅願快樂幸福在一起,但案發後「從平凡掉入地獄」,只要想到殘忍的過程,整個心痛得糾在一起,「連呼吸的勇氣都沒有」,對未來也不敢抱持任何希望。

開庭時,龔男自述「別人很無辜,我也很無辜」,一直感到有人在監視,不斷被議論私生活,他想尋求解脫,但問題一直沒解決,最終選擇殺人,對於再犯的風險,自己也沒把握,認同檢方求處死刑。

但依中央警察大學及台北榮總鑑定報告,龔男犯案動機與幻聽、妄想相關,若經專業治療,可顯著改善其妄想,並就性格弱點及認知情緒扭曲做矯正,可明顯降低再犯風險。

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無期徒刑執行須超過25年,表現良好方可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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