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汽油混酒害中毒 台西鄉長起訴
2015/09/22 06:00
〔記者廖淑玲、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縣台西鄉長趙瑞和當村長時涉嫌向友人暴力討債,強逼友人喝汽油加高粱酒,導致友人嚴重鉛中毒,雲林地檢署昨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將趙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以其罪行重大,一併宣告褫奪公權。
趙瑞和喊冤︰遭誣陷
趙瑞和昨強調遭誣陷,指自己與丁姓友人合開公司,卻被丁某假冒其名義向外借貸,他居間協調債務,中途曾離開現場,丁某遭強灌汽油一事,他並未參與;他質疑,丁某為了躲債而自導自演。
起訴書指出,101年1月初,擔任村長的趙嫌與丁姓友人合資成立嘉湟工程公司承攬台塑六輕工程,丁某陸續向民間借款,由趙嫌任保證人。
103年5月,丁某欠債700餘萬元,致趙須連帶承擔債務,趙惟恐受拖累,要求丁某提交500萬元,103年5月27日約丁某到麥寮鄉陳姓友人公司協商債務。
丁到場後,趙夥同3名共犯將丁載到嘉湟公司內毆打,現場有汽油加上高粱酒的混合物,逼丁喝下200CC,致丁某嚴重鉛中毒,產生急性腎功能異常、白血球上升、甲醛中毒、血液含鉛量超過標準值等現象。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梁義順指揮偵辦,認為趙等人涉妨害自由、傷害,尤其逼喝汽油等足以致人體健康嚴重受創的混合物,手段惡劣且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將趙與林姓、吳姓兄弟等3名共犯提起公訴。
檢方另以趙嫌案發時身為村長,案發後又當選鄉長,卻以暴力對待昔日生意夥伴,不足為民表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