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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被擄 高喊叫警察撿一命

電擊槍。(記者王冠仁攝)

電擊槍。(記者王冠仁攝)

2015/09/19 06:0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光華新天地張姓店員,日前猛烈追求一名陳姓女子,但不知她「名花有主」,某次兩人喝醉後發生關係,陳女的洪姓男友不甘綠帽罩頂,率3名友人將張強擄拘禁,還以電擊槍教訓他,並勒贖30萬元才肯放人。

男子押人 電擊槍教訓

所幸,張男被擄走時大叫「幫我叫警察!」民眾見狀報警,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一路追到淡水,先逮捕要開車買消夜的李男(23歲)、陳男(23歲),再回他們藏匿張男的套房內逮捕23歲洪男與鄭男(22歲),將4人依擄人勒贖、傷害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張男日前認識陳女後一見鍾情;一個月前某晚約陳女出遊,兩人喝酒直到酩酊大醉,最後帶陳女返回住家共度春宵。當晚洪男發現聯絡不上女友,隔天追問才知上情,找來3名好友商討如何「討公道」。

警6小時後破門救人

前晚9點,洪等人開車到張男店外堵人,見他走出來關電燈與招牌燈時,一擁而上將他強押上車;他們在車上對他以電擊槍電擊、毛巾遮眼、膠帶綑綁四肢,一路載往淡水某套房囚禁,並拿張男電話打給他家屬勒贖30萬元,「否則斷手斷腳」。

警方獲報,隨後也與張男家屬取得聯繫,案發後6小時破門救出張男。警方也查獲電擊槍及張男被逼簽下150萬本票與「和解書」等證物。

警方說,洪等人否認犯案,但洪氣憤怒罵「誰叫他睡我馬子」;張則告訴員警,不知陳女已有男友,「以為她是單身」。此外,有媒體報導張男遭電擊槍攻擊下體,但經警方清查,發現電擊槍只是教訓、控制張行動之用,並未攻擊張男下體。

洪男被警方送辦。(記者王冠仁攝)

洪男被警方送辦。(記者王冠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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