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小模抬腳試鏡「 攝」狼竟掏那裡摩擦
2015/09/16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身兼線上遊戲實況主播的知名外拍小模,到蘇姓攝影師工作室試鏡,蘇稱會在她腳趾「放筆」,未料卻掏出下體摩擦她右腳趾,小模PO文痛批「那畜生…除了是變態還會拐錢」,怒控強制猥褻;蘇應訊辯稱「褲子拉鍊壞掉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昨將他起訴。
瞎扯沒穿內褲 拉鍊忘了拉
檢方調查,去年11月,小模到蘇的工作室試鏡,依蘇的指示仰躺,並抬起右腳擺出撩人姿勢,蘇誆稱將在她右腳趾上「放筆」,趁機掏出下體摩擦她右腳趾。
小模PO文抱怨「今天的試鏡讓我好害怕,想到就發抖…攝影師錄影錄到一半,然後把它那裡用出來碰我,我當下真的全身發抖…」。
小模又留言指控「他用出來的時候,我嚇死了,我不想錄影了,他就說他不小心掉出來的…」並公布公司名稱及地址,反遭蘇男提告妨害名譽及違反個資法。
檢方調查,小模事後興師問罪並錄音存證,蘇男在電話中不斷道歉,堅稱當天沒穿內褲,拉鍊忘了拉;小模質問「怎麼會整個露出來?」
蘇男應訊時否認猥褻,改口稱電話中說沒穿內褲是「說錯了」;檢方認為蘇若沒猥褻,為何不在電話中駁斥,反而不斷道歉,不採信其說詞。
至於小模被控妨害名譽及違反個資法的部分,檢方認定小模是根據事實陳述,不構成妨害名譽;此外,公布蘇的公司地址等,也屬於公開資訊,將小模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