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夜傳簡訊 妻調通聯抓包
2014/07/2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三更半夜傳簡訊,果然有鬼!
某傳統產業上市公司董姓男經理,被派駐到南投分公司當主管,與門市葉姓單親女收銀員疑日久生情,董妻發現丈夫經常半夜與葉女互傳簡訊,甚至搞到凌晨4點還不睡,丈夫還和葉女同遊吳哥窟、宜蘭童玩節,憤而提告求償90萬;台北地院判2人連帶賠償董妻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董男與妻結婚30年,有一對子女,葉女無婚姻紀錄,育有3名子女。3年前董男被派往南投擔任分公司經理,葉女是約聘收銀員,工作受董監督。董妻指控,2人100年7月起的簡訊互傳頻繁,多通是深夜11點到凌晨4點互傳。
她並控,前年9月丈夫瞞著她,與葉女同遊柬埔寨吳哥窟5天,去年7月又陪葉女和3個小孩去士林科教館、宜蘭童玩節,晚間共宿飯店。董妻調取通聯,取得丈夫記事本、旅遊合照,控告兩人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