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便利 常見一址多家空頭公司

詐欺集團技術再翻新,除收購人頭帳戶,也找上會計師申設空頭商號或企業社,藉此遂行詐騙洗錢。(資料照)
〔記者劉慶侯/調查報導〕國內申辦成立公司商號或企業社,為求便民,程序十分簡便,相對而言也讓想違法亂紀者有機會鑽漏洞,以致出現公司行號申請地點與實際營運地點不符、或同一個地址登記多家公司的情況,相關主管機關可鎖定類此可疑情況加強稽查,消滅詐騙集團的空頭公司。
幾十萬、3天 就可成立企業社
據了解,民眾若想獨自或集資成立公司商號或企業社,依規模和所在地等不同因素,分向經濟部或縣市主管局處申辦,資本額五十萬元至百萬元以上者可設立「公司行號」,需提供一定限額的股本供驗資,資本額未達五十萬元者則為「企業社」,無驗資程序。申辦等待作業時間三天。
申設時,公司負責人與會計師須去銀行開立「籌備處帳戶」,股東依投資比例到銀行匯入股款,翌日到銀行開立存款餘額證明,即完成「驗資」程序,之後再通過覆審,若無意外即可獲核准;若公司股本一千萬元,須存入一百萬驗資款。
企業社因股本低,無須驗資,最容易申辦,以致坊間出現眾多專供申辦登記企業社的處所,往往一個門牌號碼登記數十家企業社,助長人頭公司的發展。
人頭公司初期為地下錢莊巧立名目所用,用以製造假收入、在職證明書以利核貸;後來許多融資公司也比照辦理,成立人頭公司替需錢孔急但信用不良的民眾「代辦」信用貸款,開立虛假的在職證明以便通關,核貸後再抽取高額手續費和利息。
近年因詐欺集團取得人頭帳戶不易,動輒成為警示帳戶凍結提領,無法取出贓款,且普通人頭帳戶已限額提領,無法單日大額匯款和取款,詐團因此另闢蹊徑,轉而看向公司法人帳戶,改走人頭公司、企業社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