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判刑一年以上 恐丟律師牌

律師鄭鴻威續押3個月。(資料照)

律師鄭鴻威續押3個月。(資料照)

2024/05/14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律師法規定,律師觸犯貪污、行賄、侵占、詐欺、背信或最輕本刑一年以上之罪,或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應交付懲戒。律師故意犯罪而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罪名及情節足以認定有害律師信譽者,法務部應撤銷其律師證書;也明定,律師有保守其職務上所知悉秘密的權利及義務。

律師懲戒方式包括,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六至十二小時研習課程、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二月至二年,最嚴重者可處以「除名」,終身不得再任律師。

律師成為詐騙集團的主力共同正犯甚或軍師,涉犯加重詐欺(刑度一年至七年)、組織犯罪(六月至五年)、洗錢(七年以下),罪刑頗重且受社會矚目。地檢署、高檢署、地方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等,皆有權將律師移送懲戒。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