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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緩刑又犯 還嗆一毛不賠/檢怒:檢警一直抓 法院一直放

彰化地檢署偵辦詐欺案,發現陳女執行緩刑時又涉案,檢方不滿檢警一直抓詐騙,法院卻一直輕判,就是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的原因。(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偵辦詐欺案,發現陳女執行緩刑時又涉案,檢方不滿檢警一直抓詐騙,法院卻一直輕判,就是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的原因。(資料照)

2024/03/31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一名擔任詐欺集團收簿手的二十一歲陳姓女子落網後,被法院判刑一年二月、緩刑四年而免關,未料執行緩刑不到二年,陳女再度提供帳簿給詐團行騙,造成更多民眾受害;彰化地檢署昨依加重詐欺罪將陳女起訴,請求從重量刑,承辦檢察官沈重地說,為了打擊詐騙,「檢警一直抓、一直抓、一直抓」,可是「法院一直放、一直放、一直放」,判決輕縱讓詐團肆無忌憚,這就是為何詐騙始終存在的原因。

不認罪卻被宣告緩刑

這就是詐騙始終猖獗原因

檢方還進一步指出,原審判決中,陳女始終否認犯罪,但判決所稱「信經此偵審及刑之宣告教訓,當知所警惕,不致再犯」等語,根本是毫無根據的幻想,且宣告緩刑於法不合,且不適當,倘若陳女未緩刑入監執行,也不會有更多人被陳女所詐騙。

彰檢起訴書指出,陳女曾於二○二一年擔任詐團收簿車手,彰化地院依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六月、緩刑二年;檢方不服判決,認為陳女是共犯、不是幫助犯,且未跟被害人和解而提出上訴;隔年五月台中高分院宣判,雖刑度拉高為一年二月,但仍給予緩刑四年定讞。

未料,陳女執行緩刑保護管束時間不到一半年,又於二○二三年八月提供個人帳戶給詐團使用,造成吳男等數人被騙,受害金額五十五萬元,陳女並與詐團約定,擔任車手可獲百分之四酬勞。警方循線查獲陳女後,陳女否認犯行,甚至態度強勢稱,連一塊錢也不會賠償。

檢這回請求重判5年

檢方表示,陳女執行緩刑保護管束期間,無視觀護人一再告誡,不可將帳戶交付他人使用,仍貪圖暴利擔任詐團車手,幫助轉帳及掩護犯罪,導致無辜民眾被騙;檢方認為,司法一再給予機會,陳女仍狡辯卸責、不願賠償,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處有期徒刑五年,以資警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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