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登山三寶 可花6千元考救護證照
梨山消防分隊的搜救人員,踩著積雪冒險營救兩名山友。 (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記者張瑞楨、鄭景議/綜合報導〕台中市消防局將向沒有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就違規攀登特殊管制山域的山友開罰,以及請求支付搜救費用。
中市消防局指出,二○一○年代,台中山區發生多起飽受抨擊的救援事件,二○一五年八月蘇迪勒颱風期間,夏姓男子一家三口冒險攀登南湖大山受困,消防與民間團體動員十七人,還動用大型挖土機才救援成功,翌年又發生劉姓男子攀登遠多志山,右腳踝疼痛腫脹就要求直升機載下山,引發「把直升機當小黃」的爭議,因此「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攀登特殊管制山域的山友,要求至少要有人具備初級救護能力等的規定。
初級救護技術員的課程又稱EMT-1,若要具備此證照,中市消防局與獲得授權的民間團體,包括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台中市紅十字會等,都有開班授課,費用五千多元至六千多元(平均約六千元),時數通常為四十五小時,包括創傷等評估、心肺復甦術、脊椎保護、止血包紮與患者搬運,以及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使用,授課完成後,筆試與實務操作考試合格,即取得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