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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騙 冒酒店代理人詐財又性侵

冒酒店代理人詐財又性侵,陳男須賠償聶女四十八萬元。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冒酒店代理人詐財又性侵,陳男須賠償聶女四十八萬元。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23/10/10 05:3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北部一名聶姓女子因黃姓女友人積欠酒店十萬元違約金,出面替她協商賠償,將錢交給自稱是酒店代理人的陳姓男子,沒想到陳男根本不認識酒店業者,聶女發現被騙,要求陳男還錢,陳男卻以還款為由,約聶女到他基隆住處竟伺機性侵;事後聶女提告求償六十萬元。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陳男須賠償聶女四十八萬元。

陳男騙還錢 約出聶女性侵

聶女向法官表示,陳男自稱是該酒店的代理人,可協助把友人欠的十萬違約金錢交給酒店,但陳男收錢後,卻未依約將錢交付給酒店,追查後才知,對方跟該酒店根本毫無瓜葛。

事後多次向陳男索討,但他非但不理,還以商討債務為由,將她約到其基隆住處,擒抱、強吻,甚至撫摸私密部位,因此要求陳男需賠償六十萬元。

陳男向法官表示,有跟聶女發生親密關係,願賠償十三萬元,但沒有侵害她,因家中隔音不好,稍有動靜家人就知悉。

法官調查,陳男當庭承認有跟聶女發生親密關係,而聶女提出的對話紀錄,明顯可見當下已拒絕陳男,卻仍遭侵犯,認定陳男侵害聶女的性自主權。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詐取十萬元屬實,應予歸還,另考量被害人精神上所受苦痛等,判陳男須賠償聶女三十八萬元精神慰撫金,陳男共須賠償聶女四十八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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