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律師︰性侵強制治療再犯 可定期延長
2023/05/29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術館負責人陳有樹五年前藉按摩機會,猥褻女子得逞,出獄後接受為期兩個半月的強制治療。不過,陳男在同一國術館復業後,竟變本加厲對女客人指侵,陳男接受治療的成效顯然不佳,已對婦女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判決指出,陳男二○一八年八月間替年輕女子按摩時,無視於被害人男友當時在旁等候,且不理會被害人制止,竟伸手到她內衣內摸乳、隔著薄毯搓揉私處。被害人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陳男應訊否認犯行,但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七月,陳男上訴後被駁回確定,他於二○二一年九月執行完畢出獄,至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間,接受性侵害犯的強制治療課程,在兩個半月內進行身心治療、輔導教育共六次課程,被認定治療有成效。
沒想到,陳男在接受治療後僅兩個月的二○二二年三月廿二日,竟故態復萌,對女客人犯下本件性侵害案,且是惡性更重大的強制性交罪。
短期又再犯案 治療期將更長
律師林曜辰指出,依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對性侵害犯的強制治療屬保安處分,原本可持續治療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不過,因無期限有爭議,法務部已修法為「定期延長」,且每年進行評估,以陳男為例,他在治療後短期再犯案,本案若判決確定,將來其治療時間將更長、評估其再犯風險也會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