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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出包法官擺爛曠職 不動如山/法官汰除、內控機制失靈?

法官周靜妮爭議事件

法官周靜妮爭議事件

2022/02/15 05:30

周靜妮當庭逼少年自摑耳光下跪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二○一九年間叫一名少年自摑耳光及下跪,她審案荒唐行徑爭議、出包不斷,更常態性的曠職,延宕攸關當事人生命安全的家暴案,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年一月才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昨天更爆出周靜妮春節後就不到班,至今法官職務仍不動如山,外界質疑如此法官早已不適任,案發時就該斷然處置,法院組職內控問題,恐大於法官個人問題。

延宕家暴保護令案 攸關人命

不僅有高等法院資深法官指出,應儘早將周靜妮停職,靜待職務法庭調查,此案與法院院長習以「鄉愿」心態處理院務有關,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則要求,院長應做好職務監督才對。

法評會一月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

周靜妮法官被法評會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外界才驚覺她的駭人事跡,不僅十年前在宿舍燒炭獲救的過往被揭露,包括她曾於三年前當庭逼少年自打耳光及下跪,恐嚇少年到少觀所會遭性侵,還有開庭延宕遭社工投訴後,竟打電話到苗栗社會處興師問罪,都是誤用法官這個政府重要名器的行徑。

法評會查出,周靜妮二○二○年曠職高達三百一十四小時,相當卅多天,二○二一年也曠職逾卅天,但目前仍安穩擔任法官;誇張的是,本月七日以來,周仍以身心狀況不佳等理由,都未上班,直到昨下午才現身辦公室,成為全國兩千多名法官的特例。

高院資深法官指出,法官若有身心、言行失當等狀況,應該給予輔導,若始終無法改善而像周靜妮般,有明顯的不適任行徑,就應該斷然處置,他認為,像周靜妮違失情節重大,在職務法庭做出判決之前,司法院應該明快處置,儘速將她停職,給社會釋疑,否則司法的形象將受重創。

這名高院法官也指出,法院鄉愿文化存在已久,不少法院院長不願意處理問題法官,抱持「不要在我任內發生就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很不可取。

林永頌認為,法院院長的「職務監督」非常重要,在法官法中的職務監督的密度非常低,院長只能「事後監督」是美中不足之處。法官法原本的設計,包括法院院長未做好職務監督,應視為不適任而下台,可惜未明文納入法官法內,他認為,將來法官法修法時,可將職務監督等規定納入,讓司法院可以對法院院長做更有效的監督。

林輝煌︰院長如未監督恐調職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司法院派任法院院長時,都要求適切執行院長職務,做好職務監督工作,院長是否做好職務監督表現,會是司法院調整職務時的重要參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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