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單車酒駕 老翁拒測罰2400元
2022/01/16 05:3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七十六歲張姓老翁騎電動單車搖搖晃晃,警方將他攔下後聞到酒味,要求酒測,被張翁拒絕,但他聽到拒測的罰款兩千四百元,竟說:「那麼多喔,能不能再低一點?」被警方打槍,強調不能喊價,否則移送法辦,張翁未再爭論,堅持拒測,收下罰單。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酒測值○.一五毫克到○.二五毫克,處六百元到一千二百元罰款,超過○.二五mg/l,就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如果拒測,處兩千四百元罰款。
高雄市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巡佐梁福崇,及警員謝松茂、楊宗穎,本月七日下午十二時四十八分,巡邏行經小港區山明路附近,張翁騎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行車不穩,攔下他盤查。
張翁飄陣陣酒氣,員警詢問他是否喝酒?張翁坦承,但拒絕酒測,員警開出兩千四百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