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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警告僅影響考績 法界建議移檢評會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再次在法庭上大暴走!(取自東海大學法律學院網頁)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再次在法庭上大暴走!(取自東海大學法律學院網頁)

2021/10/27 05:30

〔記者王定傳、溫于德/綜合報導〕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陳彥希表示,檢察官或法官是國家賦予的重要職務,代表人民行使司法權,他們在法庭上並非代表自己而能「想到什麼就說什麼」,若有不符期待的地方,應自身檢討,若顏汝羽確有說出這些言語,法務部須適當處理,以符合人民對檢察官的期待。

陳彥希說,每個司法人員都須思考在法庭上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人民行使的司法權,言行須符合人民對司法權的期待,亦即莊嚴、慎重、態度持平。

法官法最重可建議撤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認為,顏汝羽身為執法者,若有法官袒護律師的證據,應向新北地院申訴或聲請法官迴避,甚至將法官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而非公然侮辱法官。

常務董事林俊宏律師說,針對一位可能無法好好情緒控管的檢察官,檢方應作職務上的監督,若內部無法處理,也可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檢評會審酌情節、態樣後,依法官法規定最重可能建議撤職。

檢方人士說,地檢署建議給予顏汝羽警告,最後結果若仍是警告,可能僅影響年終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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