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養重殘兒 中醫母擁6千萬身家 連100元都不肯付
2021/02/06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女中醫和丈夫結婚後生下重殘兒,她在兒子2歲時選擇離婚,把兒子交給前夫扶養,後來重殘兒的爸爸年邁病逝,45歲兒子無能力自理,被社會局緊急安置,但扣掉補助每月還欠養護中心近萬元,社會局幫他打官司找媽媽要錢,有6000多萬身家的女中醫竟嗆:「就算只要100元也不要養他!」不過被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打臉,判女中醫要負扶養兒子的義務,並要她付這筆費用。
45歲兒喪父 月欠養護費近萬元
判決指出,女中醫和丈夫40年前結婚,婚後生下重度智能不足的兒子,兒子2歲那年,女中醫選擇離開,把獨子交給前夫獨自扶養。
這名父親含辛茹苦養大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兒子,自己卻也因年邁於2019年2月病逝,45歲的兒子因無自理能力,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養護中心,但養護中心每月費用2萬5000元,重殘的他每月只有1萬5000元身心障礙補助款,扣掉這筆款項後,還欠養護中心近萬元。
社會局找到同樣年事已高的女中醫,希望她能幫兒子付這筆費用,但女中醫拒絕,還嗆聲自己跟兒子已分開43年,一個月貸款要繳20幾萬,她不要養兒子,「就算只要100元也不要養!」
法官打臉富媽媽 判付安養中心
社會局無奈幫重殘兒打官司,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女中醫辯稱自己年事已高,只想平靜地過剩下的日子就好,但法官查出,女中醫雖已屆退休年齡,但現在仍然執業幫人看病,名下還有6300多萬元財產,且兒子是重度智能障礙,加上母子分隔43年,更不可能對女中醫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因此判女中醫要負扶養兒子的義務,判她要付這筆每月近萬元的費用,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