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埋女書記雙腿「再5分鐘就好」 法官蔡明宏被控吸乳20日赴司院說明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認定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停職中)除侵犯一名新進女法官,2007年時還曾把頭埋入一名女書記官雙腿間,並強行掀衣吸乳,稱「再5分鐘就好」,去年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定20日討論此事,據悉,蔡明宏將親自到會陳述意見,人審會同日決議是否把他移送監察院彈劾。
蔡明宏被控於2022年11月載一位新進女法官到陽明山,在車上揉捏她的後頸、肩膀、大腿內側根部,並隔褲碰觸私密處,直到2023年間,有法官在法官論壇上爆料此事,全案曝光。士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討論後,認蔡有違失,決議移付評鑑,經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移送懲戒並建議撤職。
士檢另啟動刑事調查,發現除了女法官受害,蔡明宏於2007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也曾載一名女書記官上陽明山,涉在車內襲胸、強吻、吮乳,並把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稱「再5分鐘就好」,士檢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蔡。
起訴後,士院院長二度把蔡明宏移付評鑑,但法評會認為蔡的兩個行為各自獨立,不適用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應各別討論,女書記官案距今逾10餘年,超過法官法第36條的3年請求評鑑期間,已罹於時效,日前決議「不付評鑑」。
司法院得知法評會決議後,緊急開會研商,討論後認定蔡明宏仍有應受懲戒情事,決議20日上午10點半召開人審會議處,並通知蔡到會陳述意見。
據悉,蔡明宏完全否認士檢指控,並強調自己是清白的,20日將親自到人審會向委員說明與辯駁,人審會則會先讓他提前半小時閱卷,並於他陳述意見後,隨即針對是否要移送監察院彈劾一事,進行討論與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