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助詐騙 留美特戰少校栽了
2020/06/09 05:30
〔記者鮑建信、吳俊鋒/綜合報導〕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服役的留美蔡姓少校,涉嫌將郵局帳戶等資料交付詐欺集團,歹徒拿來行騙,共詐得近30萬元,高雄高分院量處徒刑5月,宣告緩刑3年定讞,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賠償被害人共15萬元。
判緩刑3年、賠償15萬
判決書指出,前年6月28日上午,蔡姓少校在屏東縣統一超商涼山門市,將其所有中華郵政公司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交付詐騙集團成員後,對方利用此帳戶,行騙基隆市維修冷氣的陳婦及台北市大安區胡男,共詐得近30萬元。案經胡等人訴請偵辦。
蔡男辯稱,他想借款30萬元,因先前曾被銀行拒貸,所以在網路找到民間貸款業者,對方要求提供帳戶、提款卡、密碼,他不疑有詐交付,否認犯行。
屏東地院依詐欺罪,判蔡姓少校徒刑5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查,蔡男供詞前後矛盾,一般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存款帳戶,極為容易、便利,且除非充作犯罪使用,無使用他人金融機構帳戶的必要。
蔡為陸軍官校畢業,曾獲軍方送至美國軍校留學,並曾取得政治大學碩士學位,可見學經歷俱佳,不是無社會歷練經驗之人,應知道提供帳戶予第三人,可能被詐欺集團用來行騙。
此外,該帳戶原本有6萬多元,蔡提領到只剩存款利息9元後,把提款卡等資料交給他人也無所謂,認定具詐欺之不確定故意。
高雄高分院考量其服役期間表現優異,並獲選派出國留學等情形,量處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確定。
位於台南歸仁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指出,對於蔡姓少校犯行,軍方已給予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