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評會建議警告 桃檢前檢察長不服
2020/04/11 05:30
〔記者吳政峰、錢利忠/台北報導〕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被控捲入關說案,指示承辦桃園壢新醫院張煥禎逃漏稅案的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監察院審查後認為不構成彈劾,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接受司改會的請求評鑑後,仍認為有懲處必要,決議送請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建議給予警告;彭表示無法接受,將出席檢審會答辯。
檢評會認定彭有兩項違失,一是處理請託關說,未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登錄,以及指示所屬處理本案過程失當;二是行使個案指揮監督權,未依法官法規定以「書面」行之。
目前任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彭坤業表示,根據檢評會主張的內容,強調審判外的非正式協商才是對的,但如此作法並不是依照法律來行事,這點他無法認同。他當初是依照法律及程序來糾正錯誤,如今卻要因此被處分,要他如何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