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陪酒女摸下體 男客被打成豬頭判刑
2019/03/04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鄭姓男子在KTV小吃部,對1名女公關強脫衣物襲胸、摸下體還呼巴掌,女公關奮力抵抗、逃離包廂報警提告,鄭男不但被女公關的男友打得像豬頭,還被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8年4月6日凌晨3點許,鄭男與友人在南市安南區1家KTV小吃部包廂唱歌喝酒,未經坐檯陪酒的女公關同意,強行撫摸對方胸部。
女公關反抗推開鄭男,鄭男卻對女公關呼巴掌,還將女方壓制在沙發上,造成女公關左臉頰、右上臂與上背部挫傷,鄭男還強摸女方下體。
女公關不堪受辱,撥電話向男友哭訴,男友率多人當天凌晨3點半趕抵小吃部前,把鄭男從計程車拖下來圍毆,致鄭男頭部、頸部、胸部與雙手都有傷勢,雙方都報警提告。
鄭男辯稱有給女公關200元,對方同意他摸胸;女公關駁說那是進包廂送客的小費,不是同意男客摸她。
男友則痛批鄭男想性侵其女友,才會修理他。台南地院法官審認,女公關對遭鄭男摸胸與下體等受害情節,歷次指述均屬一致,也與醫院診斷證明、男友證述女友當下反應相吻合,足見女公關指述真實,鄭男辯解不足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可上訴。
而女公關的男友得知女友受辱,與多人把鄭男打得頭部、身體多處傷勢,男友也被台南地院依共同傷害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